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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名離職保全被控回到保全公司行竊,台中高分院判刑確定。記者游振昇/攝影 分享 facebook 林姓男子原是保全公司保全,他離職後被控到客戶公司行竊,還通過層層保全防盜關卡,原來這些防盜措施,是他當時帶包商去施作,台中高分院依加重竊盜罪判他徒刑一年10月,全案定讞。判決指出,林男是某保全公司保全,他任職時,曾帶同該公司外包廠商人員到客戶公司內,安裝保全設施,並於安裝完成後負責測試,他對客戶公司內保全安裝情形、內部狀況等均甚為瞭解。前年3月30日凌晨1時43分,騎機車到客戶公司,徒手破壞儲藏室冷氣窗口木板之安全設備後,侵入其內,偷1萬元、美金2千元、港幣5千元、人民幣5千元,得手後騎車離去。 林男否認行竊,但廠商表明,小偷要到失竊點行竊,很容易觸動保全系統,因為裡面有體溫感知器,有設置紅外線,法官依事證和證人說法認定他行竊,判刑確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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